泰澤人身保護
實用信息這篇文章將會介紹在泰澤聚會中對參與者的保護措施,無論參與者是否超過18嵗。
1.關於陪伴15-17隨未成年人的不同責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 [1] 必須同意孩子參加聚會。他們必須指定一位年滿18嵗以上的人士作爲未成年人的負責人。監護人必須能夠在任何時刻保持聯繫,以備回答相關醫療問題或未成年人的行爲問題。 領隊 [2]必須携帶隨隊未成年人監護人的簽名的文件,該文件授權領隊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做出相應決定,在此情況下領隊當立刻通知法定監護人。領隊必須特別警惕未成年人的安全。他必須特別確保小組成員不可以離開泰澤,並參與全程的泰澤項目。 如果法定監護人不在泰澤,他已經指定一位成年人作爲未成年人的臨時監護人,這個人可以是領隊或團隊中的其他人。因此人所承擔的責任,他應該可以在未成年人遇到困難的任何情況下及時聯繫到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並常與領隊保持溝通。 在小組分享時,請最好指定一位20-29嵗的成人作爲“聯繫人contact people ”,如果沒有30嵗以上也是可以的。聯繫人的責任是幫助聖經引導的負責人舉行小組分享。小組分享時,領隊當繼續確保所有青少年參加小組分享,並隨時保持聯繫。他們也需指定合適的聯繫人,以確保他們可以勝任這份工作,并確保未成年人的安全。 1.1 陪伴15-17嵗少年的基本守則尊重 尊重未成年人人性不同層面的完整性(例如不同的人生觀、世界觀等) 警惕 不要離開泰澤,除非聖經引導負責人明確給出外出建議。 2. 關於超過18嵗的青年人,特別是那些身心障礙的青年人 領隊請確保身心障礙的青年人有適當的準備和陪伴。領隊必須特別警惕他們的安全問題。 領隊需要鼓勵某些隨隊的18-29嵗的青年擔當“聯繫人”,協助聖經引導的主講人進行小組分享。小組分享時,領隊當繼續確保青年人們的參與,並繼續保證所需關注青年的安全。領隊同樣需要挑選合適的聯繫人,並確他們與其他青年在一起工作也是安全的。 2.1 陪伴18歲以上青年的基本守則,特別是那些有身心障礙的青年尊重 尊重青年人不同層面的完整性(例如不同的人生觀、世界觀等) 警惕 在你想離開泰澤前,請一定與一位修士説明。 |